2020-12-01 15:48 - 来源:华侨纪委
日前,华侨区纪委对区社会事务局副局长邓炳双担任原尖山办事处党委副书记(负责人)期间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邓炳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邓炳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未能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违规支出,应严肃追究其责任,根据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经中共汕尾市华侨管理区纪委书记会议审议批准,决定给予邓炳双同志政务警告处分。
日前,华侨区纪委对区社会事务局副局长邓炳双担任原尖山办事处党委副书记(负责人)期间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邓炳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邓炳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未能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违规支出,应严肃追究其责任,根据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经中共汕尾市华侨管理区纪委书记会议审议批准,决定给予邓炳双同志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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